【行銷觀點】拍的更好不如拍的與眾不同

王政賢 Steven WaNg
3 min readJul 23, 2020

事情是這樣的,我常常會收到類似的詢問信件:

「Hi Steven我們目前產品想要像這些reference」
「這一支是用不同場景帶出功能」
「這支音樂&畫面很搭,不過畫面切換比較複雜,不在我們的scope裡」
「這支純粹就是場景切換得蠻酷的,我們很喜歡這樣的切換方式」

最後,客戶總會補上一句:

「Steven,你們可以拍出像是這些參考影片一樣的嗎?」

我通常會這樣回答。

「可以,不過拍一樣的有意思嗎?」

我認為去模仿其它品牌的影片通常就是品牌墮落的開始。不過客戶通常不懂我的意思,也因為認知差距需要一番解釋,所以有了產出這篇文章的原因。

我知道客戶(或代理商客戶)很努力找著參考影片拼湊給我,希望我能把幾家大品牌的曠世鉅作拼融會貫通成為她心中的理想影片,通常我礙於體恤她們的用心,總是禮貌性不忍直指問題。

簡單說,這樣把各個影片肢解地血肉糢糊並且重新組合成一個沒有靈魂的怪物,你確定這適合你們的品牌嗎?

與其去玩參考遊戲,為何不找一個沒有人能模仿你的特色?

如果你要問我的意見,我會說這世界並不需要兩個一樣好的東西。

使用相同陳腔濫調的影像敘事來替產品或服務做描述,一定讓你感到很安心。畢竟這些視覺習慣都是消費者接受並看過的,足夠讓你幻想消費者會感到你們的品牌很棒。

我必須承認幻想確實很棒,它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耽誤你的品牌好幾年,然後幾年後你才會發現你的競爭對手都升級了而你還在原地踏步。

還是永遠記得時尚女王Coco Chanel說的那句老話:

「為了不被取代,人必須永遠與眾不同。」

模仿參考影片並不是一個吸引觀眾的好方式。不過我並不是批評參考影片不好,某種程度上參考影片是彼此溝通的工具與素材,不過只能是一個過客,應當是進行式與過去式,而非最後的完成式或未來式。

因為無論你是賣甚麼,總有你獨特的市場,在某個領域你無法被取代的一塊,拍出那樣代表品牌的獨特影像才是有意義的。而替你的品牌找到屬於你的獨特影像則是我們的工作(所以拜託不要再請我們照著參考影片拍了)

明確的品牌影像,會讓你的品牌變得不可替代,而不會覺得就像是哪個大品牌拍過的影片,或是簡報的時候看起來像是亞洲山寨版的賈伯斯。

這就得說我去台南旅遊的故事。當大家搶著排隊買蜷尾家冰淇淋的時候,我選擇了不用排隊的綣綣屋。畢竟吃不了蜷尾家,退而求其次你還是可以吃綣綣屋,你必須真正擁抱你的與眾不同。

當耐吉與卡佩尼克等人合作的時候,愛迪達卻與音樂人肯伊威斯特合作打造運動時尚,與耐吉互別苗頭。這也是為什麼執著模仿的百事可樂會被可口可樂打的體無完膚,但耐吉與愛迪達卻可以相互競爭又相互共存。

將品牌特色勇敢的視覺化,才能在品牌的道路上走得更遠更久。畢竟贏得最大市場的品牌總是那些一開始就清晰定義自己品牌視覺的人啊。

蒂芬王,資深廣告監製。對於創作方向的敏銳嗅覺與視角,以及高度的規劃與執行能力,同時也是擅於溝通與文字表達,能將廣告工作經驗累積的大量創意與本身的策略歸納結合的全腦發達廣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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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賢 Steven WaNg

蒂芬王,戲劇人、創意人、資深廣告監製、54屆金鐘獎兩項入圍製作人,現為POLYGUN FILM影像製作總監。擁有對創作者的敏銳嗅覺與視角,並有高度的規劃與執行能力。同時擅於溝通與文字表達,能將廣告工作經驗累積的大量創意與本身的策略歸納結合的全腦發達廣告人。春天生,會笑,不殺人。